各分院(部门):
根据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素质”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文件,我院将进行2015年“双师素质”教师认定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符合“双师素质”教师认定条件的老师,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原件、复印件上交分院。
2.分院依据《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素质”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(试行)》及《各专业教师“双师素质”资格认定参照目录表》对申请教师进行资格审核,并于 2015年6月22日 前将审核材料上交人事处。
3.“双师素质”认定申请表及资格认定参照目录表请到附件中下载。
义乌工商各专业教师“双师素质”资格认定参照目录表_20150604103658.doc
“双师素质”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_20150604094229.doc
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“双师素质”教师培养与管理办法(试行)_20150604093927.doc
上一条:转发《关于2015年人才住房保障政策实施相关问题的通知》
版权所有©2017 义乌工商学院经济管理学院